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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 063.jpg

 

結束,其實一直不是我的強項。

四捨五入的年紀算了應該是30歲(實際也才29),
早在上上段感情就曾對自己說過,或許自己真的不是個需要感情的人。
對於約會覺得很厭煩,比起跟男友出去玩樂,還不如跟自己的好友玩耍。
如果談戀愛的作用是用來娛樂彼此,其實我自己一個人就過的很開心了。
所以到底為什麼我需要談戀愛呢?

就在自己還沒為這問題找到答案的時候,
莫名其妙的又談起另一個戀愛。
說真的,不知道是射手座的通病還是我個人非常詭異的習慣。
明明對方怎麼看就不是我喜歡的類型,個性卻又讓我更討厭。
可是在當下,我也不覺得自己有多喜歡他的時候,
我卻是催眠我自己:我很需要他。

我需要他幹嘛呢?
現在想起來我根本就忘了為什麼會想跟一個不適合自己的人在一起。
有個伴吧?有個依靠吧?有個未來吧?
現在想來,或許當下對方真的能給我一些不同於過去的快樂,
當下是甜蜜的,現在是遺忘的。
老天爺不用給我忘情水,我個人健忘症就可以忘得一乾二淨。

應該是從去年開始,我們兩人就沒什麼聯絡了。
原因是什麼我自己也不知道,
可能我心中的惡魔開始作祟慫恿:你看你根本就不喜歡他,別委屈自己了。
惡魔的聲音越來越大,我也不再忽略他的聲音。
於是,就這樣。
見面次數歸0,連電話聯絡次數也變為個位數,
這時候我仍不感到任何難過、傷心,或是心裡有缺憾。

一直到今年年中吧,他打了通電話來說自己出了車禍,
我當下也只是緊張他傷勢如何,可是也提不起想去看他的慾望。
給了自己好些藉口,沒時間之類的。
反正人沒事就好。

不過也因為這事件我可以非常確認,我是真的不需要他了。

最後我把FB狀態改為單身,
現在時勢所趨啊!
從早期對方還會打電話跟你苦口婆心的說分手,
到進化版的傳簡訊分手,
MSN分手、現在用FB就可以分手!
(我真得糟透了)

一切應該是結束了。他也沒問我,我也沒問他。
好像兩人早就期待這樣的狀態。

對於感情我到底要的是什麼呢?
我想我還是會對自己說,在沒弄清楚我能給予、承受的之前,
我還是不適合兩個人過生活啊!

我,29歲,單身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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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ssmaru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